那天在文具區,推車裡已經有第四樣東西
覺知開智班有個小四的孩子,我們叫他小澄。開學前那個週末,媽媽帶他去買開學用品,清單上寫得清清楚楚,就三樣。
走進文具區以後,推車裡開始多東西:一支按下去會亮的筆、一本封面有角色的筆記本、一組貼紙,然後是一個筆袋。媽媽拿起筆袋看了一眼,說了一句很自然的話:「這個家裡有了。」
小澄立刻回:「不一樣,我真的很需要。」
兩個人就在走道上僵住。後面還有人要過,媽媽最後說「今天太貴了,不行」,把筆袋放回架上。結帳、上車、回家,小澄一路都沒有再講話。
大人說不行,孩子聽到的常常是別的意思
「這個家裡有了」「今天太貴了」都是實話,也都是最省時間的一招。走道很窄、後面有人排隊,大人手上能用的就是那一句。
可是這一句把整件事收成一個是非題:可以,或不可以。孩子能做的只剩兩件事,爭取或放棄。中間那一段——他自己是怎麼想的、為什麼偏偏是這一樣——整段被跳過去了。
而那一段,剛好是這個年紀最該練習的東西。
八到十歲,孩子已經講得出理由,只是很少被問
這個年紀的孩子開始會比較、會排順序,也會替自己的選擇找說法。他們心裡其實分得清楚「一定要」跟「很想要」,只是這兩件事在他嘴巴裡會用同一句話講:我真的很需要。
社會情緒學習裡有一項能力叫負責任的決策,講白話就是:想清楚再決定,決定了自己也認帳。這項能力不會等孩子長大就自動會,得在小事情上先練習很多次。
一支筆、一本簿子,就是最剛好的小事情。金額小、後果小、下次還可以重來。
後來那位媽媽換了一個做法:把預算先講在前面
隔一個週末又要去補幾樣東西。這次媽媽在進賣場之前就先把話講完:今天開學用品有三百塊,清單上這三樣一定要買,剩下的錢你來決定。
差別不在於錢多錢少,而在於決定權換了一雙手——範圍還是大人先框好的,但要怎麼用,是孩子的事。
小澄拿了計算機,一邊走一邊按。走到第三個走道,他自己說:「那個筆袋先不要好了,我的還可以用。」
媽媽當下沒有急著稱讚他懂事,只低聲問了一句。
小澄說:「因為貼紙我很想要,可是筆袋我只是覺得好看。」
需要跟想要,在這句話裡已經被他自己分好了。而且是他分的,不是被大人糾正的。
隔了一個星期,他自己把一樣東西放回架上
再過一個禮拜,兩個人去買生活用品。小澄拿了一包零食,走了兩步,又走回去把它放好。媽媽問他怎麼了,他說:「等一下要買的還沒看完啊。」
他不是突然變得很會忍。他只是多了一個習慣:先把全部看過一遍,再決定順序。
我們想提醒家長的是,孩子自己放回去的那一下,比大人替他放回去十次都有用。因為那一下是他自己按的。
做決定這件事,要在還賠得起的時候先練習
家長最常問的是:現在就讓他自己決定,會不會決定得亂七八糟?會,而且一定會。三百塊換回一整包用不到的貼紙,這種事就是會發生。
但這正是它適合當練習的原因。這個年紀決定錯了,代價是一包貼紙;再過幾年,題目會換成要不要熬夜、要不要跟著同學做某一件事,那時候的代價就不是三百塊了。
我們在課堂上陪孩子做的也是同一件事:先讓他把自己的理由講清楚,再一起看看這個理由站不站得住。透過覺知,孩子要學的不是變得很會忍,而是在伸手之前,知道自己現在正在想什麼。
下一次孩子開口要東西,大人可以先不回答可以或不可以,只問一句:「你會怎麼排順序?」他排的時候,你就會聽到他心裡真正的那把尺。